1、事迹:卢永根教授将十多个存折的存款转入华南农业大学的账户,卢永根夫妇一共捐出8809446元,这是她们毕生的积蓄,学校用这笔款设立了教育基金,用于奖励贫困学生与优秀青年教师。他说:“培养了我,将个人财产还给国家,是作最后的贡献。”卢永根的秘书赵杏娟说:“钱都是老两口一点一点省下来的,对扶贫和教育,两位老人却格外慷慨,每年都要捐钱。”
2、康德认为道德法则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以至于它不仅必然适用于人,而且适用于一切一般而言的理性存在者。”因此,道德法则没有例外,对一切有理性的存在者,都绝对必然地适用。通过这个前提,康德就排除了经验对道德法则形成的影响,他认为“没有任何经验能够提供理由,哪怕是仅仅推论到这样一些无可置疑的法则的可能性”。排除了经验对制定道德法则的影响之后,纯粹实践理性就完全承担起规定道德法则的任务,一切道德概念都完全先天地在理性中有其位置和起源,而且不论是在最普通的人类理性中,还是在最高程度的思辨思维中。正是在对纯粹实践理性高扬的基础上,康德才建立起了他完全义务论的道德形而上学。
3、现在的许多人都一样,特别是那些所谓已经懂得感恩的年轻人。很多人长大了,长成大人了,就开始嫌弃自己的父母了。嫌弃他们老,嫌弃他们脏,嫌弃他们穿衣服难看,走在自己身旁就感觉在拉低自己那所谓高贵的身份……
4、朱寿昌七岁时,其父休掉其母。他自立家门后,辞职专门去寻找生母。多方打探,历尽艰辛,他终于找到了母亲。
5、康德提出道德法则的概念,实际上是提供了一个对人类行为是否符合道德的检测系统,即人类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只要按照这个普遍法则(TheformulaofUniversallaw)来检测就可以知道,能通过这个检测的就符合道德,反之则不合道德。康德提出了检测的两条标准。第一条是自己的准则上升为普遍法则,逻辑结果会不会自动取消准则本身(Contradictioninconception),如第一个例子的行为,准则是“是为了了断生命中持续不断的灾祸”,如果把这个准则上升为普遍法则,那出于自爱的行为就会成为毁灭生命手段,自身就产生了逻辑矛盾。因此不符合普遍法则(或者说道德法则)。第二条即使没有产生内在逻辑矛盾,还要看人们是否愿意(will)让自己的准则成为普遍法则,也就是会不会产生Contradictioninwill,“康德在说到不完全责任的例子时,认为某一准则之所以不能够成为一条普遍立法原则,不是因为其运用会造成逻辑上的矛盾,而是由于人们不愿使之成为普遍的立法原则”。
6、一、道德法则概述
7、敬畏自然,更要敬畏真理。说具体一点,老马说过人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其中社会属性是第一位的。“道德法则”是说:作为一个社会的人,我应该如何去活着,“星空”是说:作为一个自然的人,我应该如何去活着。
8、我个人认为24孝道德故事及感悟是:二十四孝,一部古代伦理道德的血泪史,有血、有泪。
9、在纯粹实践理性规定下的定言命令式实际上就是所谓的道德法则。康德说定言命令式只有一个,即是,“要只按照你同时能够愿意它成为一个普遍法则的那个准则去行动”,然后还有两种更高层次的表达形式,首先是“你要如此心动,即无论是你人格中的人性,还是其他任何一个热的人格中的人性,你在任何时候都同时当作目的,绝不仅仅当作手段”,这条表达把人归结为目的,把人的一切行为都归结为对人格中人性的完善。然后是“每一个理性存在着的意志都是一个普遍立法的意志”。这条表达使每一个理性存在者都必须通过自己的意志的一切准则而把自己视为普遍立法者,这样就建立了目的王国的概念。
10、(二)道德法则
11、读了这个故事,再想想自己,常常因为一些小事就去和父母发脾气,争吵,真是不应该。爸爸妈妈为了我,每天辛勤的工作,而回到家,不但没有得到我的安慰,反而是扑面而来的争吵。因为没有给自己买喜欢的东西而争吵,因为父母的一句关心的责骂而争吵,因为父母每给我准备好需要的东西而争吵……记得小时候,爸爸妈妈牵着我的手,一起去逛街。那时我们是多么的开心啊。记得那时,我还扬言对爸爸妈妈说:“爸爸妈妈,我小的时候你们照顾我,等我长大了,换我来照顾你们!”现在,我也算是半个大人了,可是小时候的话语早已抛到九霄云外。
12、颁奖辞:种得桃李满天下,心唯大我育青禾。是春风,是春蚕,更化作护花的春泥。热爱祖国,你要把自己燃烧。稻谷有根,深扎在泥土,你也有根扎根在人们心里。
13、在证明了只有纯粹实践理性才能规定道德法则的基础上,康德提出两个概念,假言命令(HypotheticalImperative)和定言命令(CategoricalImperative),进而演化出定言命令式道德法则的概念。下文将先分析这三个概念。
14、董永卖身葬父、孟宗哭竹生笋,那是泪。当然,二十四孝中也有好的故事。朱寿昌弃官寻母就感人至深。
15、二十四孝有:孝感动天、亲尝汤药、啮指痛心、百里负米、芦衣顺母、鹿乳奉亲、戏彩娱亲、卖身葬父、刻木事亲、行佣供母、怀橘遗亲、为母埋儿、扇枕温衾、拾萧异器、涌泉跃鲤、闻雷泣墓、乳姑不怠、卧冰求鲤、恣蚊饱血、扼虎救父、哭竹生笋、尝粪忧心、弃官寻母、涤亲溺器。
16、其中,我最喜欢刻木事亲,意思是: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南(今河南黄北)人。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见面,从不懈怠。久之,其妻子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居然有血流出。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
17、纯粹实践理性规定道德法则,进而规定意志,这样就形成了纯粹实践理性的诫命,“一个客观原则的表象,就该原则而言对于一个意志是强制性的而言,就叫做一个(理性的诫命),这个诫命的共识就叫做命令”。既然是命令,其表达就是祈使句式,“你应当怎样”。然后,在区分理性作为客观法则与一个意志的关系的基础上,康德提出了假言命令(HypotheticalImperative)和定言命令(CategoricalImperative)。概言之,如果由命令发出的一个行为是为了作为手段是善的,行为的发生是出自某种偏好或者利益,这意味着对行为对象的病理学兴趣(pathologicalinterest)那么该命令就是假言,命令的实践需要一些特殊条件的支持;如果行为本身是善的(goodinitself),这意味着对行为的实践兴趣(practicalinterest),那么该命令就是定言的,本身是具有普遍效力的。
18、康德是意识到人的这两种属性才有此感言的,他认为作为有理智的人更应该去尊重社会的规制,而不是像动物一样仅仅受制于自然,否则“人”这个概念也就失去意义了
19、(一)假言命令和定言命令
20、吴猛恣蚊饱血、丁兰刻木事亲,那是血。
21、道德是指生活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人们,对实践活动过程中必然产生和形成的人际关系、利益分配、法律制度和思想行为等进行价值判断、价值追求、价值选择、价值实现的总和,是人们行为活动的规范或行为准则,是调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22、卢永根: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
23、道德是一个多要素、多层次、多结构的复杂而庞大的系统,覆盖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各个环节。它既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是非、好坏、善恶、美丑、荣辱的价值标准,又是社会衡量一个人行为对错、好坏、善恶、美丑、荣辱的价值标准。它界定着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